统计总结

2020年度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1-02-25



2021年2月24日

在邻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姚学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蝉联全市第一。一年来,我院获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4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干警“三微”作品获全省三等奖,1起案件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2名干警获评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标兵殊荣。

      一、奋勇担当顾大局,倾力奏响服务保障发展最强音

      悉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批捕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人,起诉63人。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管理人员慎捕慎诉,对1名带动周围群众致富的民营企业家作相对不诉处理,助力复工复产。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积案3件,敦促办案机关及时撤案、解封解冻财产,扫清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障碍。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听取20余家规上民营企业的需求意见,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服务;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送出金点子。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金融风险防控,批捕危害金融犯罪2人,起诉12人。我院起诉的全市首例洗钱犯罪成功获判,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干警走访帮扶1500余次,扶贫捐款、消费扶贫4.65万元,单位捐助高滩镇长渠村5万元;向8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向县民政局移送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线索,联合实施救助。深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各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5件,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6人,起诉26人,增殖放流鱼苗10.3万余尾;联合八部门制定《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办法》,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大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召开联席座谈1次,开展联合巡湖1次,检察长巡河巡湖4次,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实地走访调研新区企业,制定《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办法》,搭建“司法—企业—行政”三方沟通平台,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与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垫江县检察院、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框架协议》,着力构建“六大机制”[1],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积极为两地四方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检察方案。

      坚决执行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批捕危害疫情防控犯罪4人,起诉4人;2名干警全脱产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全院干警参与疫情防控700余人次;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典型宣传,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护航稳定促和谐,合力打造平安邻水建设升级版

      努力当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批捕308人,起诉53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办法,对3名零口供犯罪嫌疑人进行证据开示,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人数638人,适用率92.2%。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工作,批捕涉恶案件10人,起诉12人,严厉打击向某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行为;助力“行业清源”,针对治安乱点、行业乱象等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均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伞网清除”,向华蓥市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做好“黑财清底”,依法扣押涉恶团伙汽车3辆,查封房屋2套,冻结涉案款物25万余元。

      努力当好良好政治生态的巩固者。强化与县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批捕职务犯罪1人,起诉9人;主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次,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1次。

      努力当好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者。聚焦提升群众安全获得感,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35人,起诉34人;批捕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人,起诉45人;批捕“黄赌毒”犯罪93人,起诉142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37人,起诉49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聚焦护好群众钱袋子,参与“断卡行动”[2],批捕“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81人,起诉124人。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调解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14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0余万元。

      努力当好未成年人成长的护航者。制定《邻水县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办法》,探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害未 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4人,起诉43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批捕15人、起诉19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6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预防,法治副校长利用特殊节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云”课堂上线法治网教视频2次;成立未成年人维权点5个,有效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对全县9664名教职员工开展查询,对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2名教职工督促依法处理。针对宾旅馆多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烟草零售商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等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规范管理。强化未成年人救助,对5名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4.5万元;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3],对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努力当好深化社会治理的实践者。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处理群众来信67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及办理结果答复率均达100%。抓好矛盾纠纷化解,清理涉检信访积案4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3件。坚持“谁办案谁普法”原则,深入学校、乡村、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创新开展驻镇检察联络员试点工作,在25个镇司法所建立驻镇检察联络点,选派33名驻镇检察联络员,开展联络工作200余次。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针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发出检察建议27件,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立足监督保公正,助力提升法治邻水建设新格局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侦查监督,成立派驻县公安检察室,制定《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办法(试行)》;书面纠正侦查活动13件,监督立案10件、撤案8件,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犯15人;制定《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补充实施细则》,开展核查3件。加强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4件,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0件,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5人次,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4人次,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2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办结生效裁判监督案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促成和解1件;办结审判活动监督案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其中刘某合伙协议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案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办结执行活动监督案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被法院采纳;办结支持农民工起诉案18件,提出支持意见17件,达成和解1件,为农民工追讨薪资22万余元。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起,督促处罚非法采矿违法行为1起,监督撤销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处罚书1份。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件,实现邻水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零突破”。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公告4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13件。针对保护大洪河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敦促主管部门整改落实到位,现已撤回起诉。强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检察监督,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8万余元;强化国有财产保护检察监督,督促追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16.5万元,追回违规多支付的搬家费和过渡费128.9万元;强化饮水安全检察监督,督促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清洗、消毒高层小区箱式二次供水设施15套,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网、警示标牌等防护设施的保护监管;针对人民币图样冥币泛滥现象,督促收缴并销毁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1万余张。

      四、学思践悟重自强,致力塑造现代检察铁军新形象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向县委、市检察院党组报告请示重大事项25次。坚决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员年度积分管理办法,成立机关纪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8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向上级党委(党组)汇报2次。坚决配合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对巡查指出的4方面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持之以恒推进素能提升。强化政治素养提升,开展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12次,组织干警集体学习8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强化“学习强国”运用,将日常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年度积分管理。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检委会开展集体学习6次,开展检察长讲堂4次;干警线上线下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36期252人次;开展观摩庭“以庭代训”3次;开展模拟法庭论辩赛1次;6名干警上挂实行多岗锻炼;干警通过“检答网”[4]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对学习运用情况实行月通报。

      从严从实抓好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检务督察10次,内部通报批评20余人次,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通过“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和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整改问题20余条,干警撰写剖析材料60余份。严格检察办案纪律,强化对“三个规定”[5]的落实,记录过问情况12次,坚决杜绝内部工作人员干预、过问司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省人大社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我院调研工作各1次,县人大常委会到我院开展专项调研2次;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1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走访代表、委员4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40余人次。强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382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32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条,公开法律文书611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凝聚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全体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二是检察工作紧扣县委中心大局还有差距,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服务保障邻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助推邻水发展高质量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助力平安邻水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办理上游犯罪案件,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保障良好金融秩序。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审慎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细化川渝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助力邻水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省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严惩涉农各类犯罪,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保障长江“十年禁渔”落实落地。抓好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深化驻镇检察联络员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良好开局,为镇村换届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二、找准检察业务增长点,实现司法办案高质效

      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做到事实证据认定精准,抓实案件质量评查,优化“案-件比”[6]指标;做好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提高刑事和解成功率,高质效办理案件;抓实案例指导,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做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重法治教育的实效;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对民事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坚持精准发力,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民事权利;深入推进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继续抓好支持起诉工作。着眼对非诉执行活动实施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检察监督,防止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聚焦法定领域中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区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

     三、找准检察改革支撑点,实现创新创优高品位

      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形成邻水经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深化川渝检察协作,探索建立邻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探索构建邻渝毗邻区涉众型经济案件协作办理机制。深化邻渝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协作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川渝跨区域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协同保护受损公共利益。积极服务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渝高竹新区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构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司法机制,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找准固本强基发力点,实现干警队伍高素能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健全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激发检察活力。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干警实训打磨,努力锻造“四化四铁”检察队伍。持续推进现代科学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科技支撑和服务。

      五、找准检务公开契合点,实现阳光司法高水平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坚持“检察开放日”常态化,运用好检察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院将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大局,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推进邻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邻水“十四五”开好局、新征程起好步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1.六大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机制,线索移交、管辖争议解决机制,业务交流协作机制,协作保障机制。

2.断卡行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断”指斩断诈骗团伙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包括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手机卡、物联网卡等)和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和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的三方、四方等支付机构账户)。

3.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指为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心理创伤而专门设立的集询问、人身检查、心理疏导、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办案场所。

4.检答网:2018年10月8日上线,是集检察业务咨询答疑、学习交流服务、案件研讨借鉴、资料搜索利用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内部共享平台。

5.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案-件比:指发生的具体“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对比关系,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件”就越多,案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件”数越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