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
在邻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绍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全市第一。五项工作尤为突出:一是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践成效明显,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二是行政公益诉讼继续领跑全市,目前全市提起的仅有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均产生在邻水;三是创新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机制,在全市建立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三原色”工作站;四是支持起诉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台《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得到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五是邻水检察影响力不断增强,四川电视台采访报道2次,中国改革报宣传1次,检察长作为全国百名检察长之一,接受了全国检察官文联专题访谈。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持有使用假币犯罪1件5人,批捕保险诈骗犯罪2件2人,批捕并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1件1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派遣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7人,走访群众1600余人次,定向捐助子中乡八家山村扶贫资金56800元,资助20名贫困儿童学习生活用品,对7名建档立卡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保护生态环境,起诉非法狩猎罪1件1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件3人。办理各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当事人恢复林地14.55亩、补植补种林木250株。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行动,向大洪河投放鱼苗10万7千尾;督促大洪河沿岸乡镇治理肥水养鱼,发出检察建议4份;围绕“两河”流域沿岸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染源治理等工作,发出检察建议8份。
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批捕经济领域类刑事犯罪12件24人,起诉15件57人。依法惩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批捕8件15人,起诉10件47人;有力保护知识产权,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2件2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坚持慎捕慎诉,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定维护良好政治生态。2019年以来,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决定逮捕6件6人,以受贿罪提起公诉8件13人,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1件1人,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1件1人,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提起公诉1件1人,追缴违法所得235万余元。依法起诉县农业农村局农能办原主任倪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69.8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1]要求,做到群众来信回复率100%。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运用,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6件次,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9件;积极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向10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支持37名农民工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帮助讨回薪资11万余元。在办案中发现使用“中移电渠”APP办理的电话卡存在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风险隐患,向中国移动总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案件涉及的2600余个号码被注销,整顿规范营业网点42个。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我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履行检察职责“两手抓、两不误”原则,统筹兼顾,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机制,对案件移送和提讯、会见、文书送达等工作作出规定,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保证办案安全。依法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对4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快捕快诉,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积极配合县委开展疫情防控保障服务,抽调2名干警全脱产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全院干警参与镇村督导、疫情排查、防控知识宣传、卡点值守等工作700余人次。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检察作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垄断农村资源、欺行霸市、经营“黄赌毒”等9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82人,起诉104人。坚持依法严惩原则,坚决打击吴启明、刘远亮、李兵、刘秋德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法定原则,严格认定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打伞破网”,办理县域外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案件3件3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5人,起诉705人。批捕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人,起诉67人;批捕绑架、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4人,起诉65人;批捕强奸、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42人,起诉41人;批捕制造、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103人,起诉131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76人,起诉208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43人,起诉50人;坚持少捕慎诉,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30人、不起诉1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8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科体局召开“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专项工作会”,向全县学生家长发出公开信。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创新出台《涉案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亲职教育[2]77次。构建帮教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在四川嘉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广安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三原色”工作站,携手企业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办案中发现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实名登记上网者等现象,向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全县网吧经营秩序得以整顿规范,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现象得以有效遏制。
三、坚持不懈深耕主责主业,助力法治邻水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4件、撤案8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13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21人。加强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3件,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3件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3人,纠正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9人次,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8人次,督促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件。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2件;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1件,提出支持意见38件,促成和解1件,不支持起诉2件。为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成功提起2019年全市唯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对被破坏的140余亩基本农田进行了恢复。督促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先后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87户,责令整改69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件,督促升级改造学校食堂3所。督促相关乡镇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7次。
强化普法宣教工作。坚持“谁办案谁普法”原则,注重以案讲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寓教于法。推进“检校合作”,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7名检察干警受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带领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次,发放法治教育资料2000余份。出席法庭325场次,发表公诉意见325次,当庭开展法治教育280余次。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四、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特色亮点
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照改革要求,科学设置业务部门6个,司法行政部门2个,内设机构数量精简38%。竞争上岗16名年轻中层干部,做到机构设置到位、职务任命到位、赴岗履职到位、谈心谈话到位,仅用2天就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非公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推进“检企合作”,联合县工商联在邻水15家民营企业建立普法基地,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余件次,服务受众300余人次。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为非公企业负责人、行业商会会员等开展法治讲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绿色生产。
国有财产保护成效明显。强化检察建议作用发挥,督促县交运局收回职工宿舍1栋,城北镇政府收回国有办公用房1栋,共计31间套房、5个门市,建筑面积约2287平方米,追缴被占用期间的应有租金收益约5万元;县教科体局收回邻水北城学校门市23个,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县经开区交回国有门市110余个;督促相关单位缴纳自有经营性门市租金比往年增加近千万元;帮助县水投公司收回九龙自来水厂,涉及资产千万余元。
新的诉讼制度贯彻有力。推行办案捕诉一体化,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2019年6月以来,实行捕诉一体办理案件352件603人,捕诉一体化实践率87.6%。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切实履行检察官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律师值班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15人,适用率81.23%。加强刑事速裁程序适用,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8件,适用率34.87%。
五、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12次;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学习13次。认真开展“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余次,进行专题交流学习5次,撰写调研文章4篇,交流调研经验成果1次。
坚持抓管理严纪律。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4次,分析研判3次。扎实开展执法司法“四不”[4]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政谈话,开展专题警示教育6次,检务督查10次,廉政短信提醒7次;开展集体谈心谈话4次,个别谈话80余人次,诫免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
坚持抓培训强素能。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5人次。通过上挂下派,对9名干部实行多岗锻炼。把党性党规党纪、理想信念、意识形态纳入政治业务培训重要课程,扎实开展“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警思想素质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坚持抓文化提精神。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通过素质拓展训练、“三八”节红色革命教育、“五一”健康跑、党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凝聚人心,激励斗志,提振精气神,用文化软实力催生队伍战斗力。拓展文化活动方式,创作微视频、快闪作品,《我爱你中国》快闪作品上架学习强国平台。注重检察文化宣传,深化与主流媒体的良性互动,邀请广安及邻水电视台采访3次,四川电视台采访报道2次,接受全国检察官文联专题访谈1次,7篇新媒体作品被省检察院采用,1篇新媒体作品被检察日报正义网采用。
2019以来,我院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民事检察工作1次、调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1次。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一句话”信息8条,向市、县人大代表赠阅《邻州检察之声》3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检察信息485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27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条,公开法律文书473份。
2019年以来,我院获县级以上表彰57人次,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称号,1名干警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发文表扬,2名干警被评为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名干警在全县第一届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
各位代表,荣誉和数字的背后,凝聚着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的辛苦付出,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相对薄弱,公益诉讼才刚刚起步;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升,专家型人才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制度规范的执行力度还需加强,管理漏洞仍然存在。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重大部署,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任务,更加强化主责主业,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努力为邻水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定政治立场,主动服务大局
依法惩治网络电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强化对金融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障经济发展良好秩序。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继续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融入脱贫攻坚。突出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继续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托非公有制经济普法基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从严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公平正义
全面梳理“四大检察”[5]职能职责,注重“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制毒贩毒等重大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强民事检察,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对民事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坚持精准发力。做实行政检察,着眼对非诉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尝试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检察监督,防止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4+1”[6]公益诉讼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围绕当前的热点、难点、堵点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深化机制创新,打造特色亮点
全面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证据开示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升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配合协作保护机制,助力生态邻水建设。服务广安高新区和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健康发展,探索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确保邻水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集办案、访谈、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未检办案区,构建大未检工作格局[7],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诉讼权利的综合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坚持从严治检,锤炼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员额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制约,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转一提一抓”活动成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干警的实训打磨,努力锤炼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五、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检察开放日”常态化,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充分运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把检察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面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忠诚履职,奋发图强,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邻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指全国检察机关从2019年起,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2.亲职教育:指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四不”: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
5.“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6.“4+1”:“4”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1”指在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7.大未检工作格局:指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由一个专门的内设机构专司其职,对未成年人实行综合立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