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邻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切实转变执法理念,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11月26日至今,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9件472人,批准逮捕239件353人,捕后瑕疵率仅为3%,无判处管制和无罪案件,更无捕后撤案和法定不诉案件。
一、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审查逮捕质量
该院在审查逮捕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把握审查逮捕质量关。做到“问、听、审”三结合。即坚持讯问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其有罪与无罪、罪重与罪轻的辩解;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审查后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辩护律师及并说明理由,准确把握案件定性、证据采信;严格证据审查,对非法证据坚决排除,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犯罪嫌疑人或辩护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认真调查核实,确属非法证据的坚决排除。
二、强化侦查引导,夯实案件基础质量
案件的侦查质量是逮捕案件质量的基础,该院注重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夯实案件基础质量。一是强化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特别是命案坚持必须提前介入机制。通过参与侦查机关现场勘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和证人等侦查活动以及参加案件讨论,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建议,引导侦查取证,防止关键性的证据疏漏,确保逮捕案件质量。二是强化不捕说理,提高侦查机关的办案质量。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特别是因证据不足而不捕案件,向侦查机关详细说明理由,指出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的缺陷,影响案件不能有效指控犯罪的不足之处。三是通报案件侦办质量,着力帮助干警提高侦查业务水平。该院通过定期向侦查机关通报案件侦办质量和经常深入派出所及侦查机关办案单位,交流审查逮捕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个案,对干警如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进行指导,从而提高了案件的基础质量。
三、深化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该院建立了捕诉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通报机制、案件会商机制、合力监督机制及联席会议四项工作机制。在捕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时,邀请公诉部门派员参与,听取公诉部门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意见,确保案件定性、证据采信准确;捕后,坚持对对案件诉讼跟踪,了解提起公诉、审判的情况,及时发现审查逮捕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