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邻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现按规定公布我院2015年第二季度“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费:4145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60321元(含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过路过桥费及洗车费等)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
3、学习培训费:59774元
4、会议费:3940元
5、 差旅费:302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