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 日在邻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创特色、强管理、树形象、争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再次荣获第一名,喜获“四连冠”,并先后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 “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广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22件 552人,批准逮捕245件4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8件 665 人,提起公诉354件50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6件32人,提起公诉35件58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批准逮捕83件114人,提起公诉101件142人;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82件150人,提起公诉95件110人;妥善处理邻水“5.16”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7人;对4名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18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2件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资金73000元,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把检察宣传融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之中。利用“法纪双七进”、综治宣传、“6.26”禁毒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主动深入社区、乡镇、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11次,录制“法纪讲堂”2期,派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二、坚持惩防并举,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6人,涉案总金额700余万元。现已侦查终结9件16人,提起公诉8件15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专项行动,与纪委、公安等单位密切协作,成功规劝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陈刚投案自首,得到省、市、县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共立案查办大案9件16人,大案率100%,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3件7人、5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 1件1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3件6人,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2件2人;立案查办科级领导干部9人,占立案总数的57%。典型案例有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原主任周世勇涉嫌受贿300余万元案、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经济发展处原处长段宜民涉嫌受贿100余万元案。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查办社保和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成功查办了邻水县人社局社保股原股长甘建国等人涉嫌受贿50余万元案以及邻水县城南镇文星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政全等6人在征地拆迁中涉嫌共同贪污180余万元特大案件。
坚决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办玩忽职守犯罪案件3件4人,侦结3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件3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方式,在县经开区设立检察官服务站,做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起草的《邻水县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被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全县实施,全年开展查询23次;认真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查办案件抓好个案预防,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份;针对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先后派员为县国税局、安监局、信用联社等单位和县委党校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职务犯罪预防课4次。认真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形成年度预防调研报告提交县委、人大并送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得到县委书记赵璞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可明的肯定性批示。
三、坚持依法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 9人,追诉漏罪4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公安机关均作了书面回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讨论5件次。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平台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提出量刑建议332 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对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件;支持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强化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 2件。
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强化监管场所安全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人次,协助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15次,发出检察建议2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5人次。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积极开展特赦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逐一审核并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经裁定后对其中27名符合规定的罪犯予以特赦。
坚持机制创新,着力打造“邻水检察”品牌
创新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院探索建立了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全年引入第三方参与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3件,得到了广安市政府副市长邓文国和邻水县委书记赵璞的肯定性批示。该机制被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和高检院转发推广。
创新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工作机制。为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结合未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细则》,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和配套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限制了逮捕条件,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提供了规范化指引。2015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为44.6%,比去年同期上升11%,实现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该《细则》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建立规范办案约谈制度。制定出台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办案约谈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司法行为不规范被约谈的12种情形,构建起规范司法的监督机制。该《制度》被广安市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人大听取检察工作汇报等制度,向人大专题报告公诉工作获得充分肯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3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条,公开程序性信息917条,公开法律文书391份,利用检察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和《邻州检察之声》等平台发送检察工作动态、推送信息200余条。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规范应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加强对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动态监管,全年发布预警信息48期、质量通报8期、案件管理情况通报10期;建立律师阅卷室,接待律师76人次,接受电话查询80余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50余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邻水召开,我院作了经验发言,《检察日报》也对我院活动开展情况做了详细报道。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六守六讲”主题教育活动,从严管理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廉政风险迹象“三卡”台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学习党内“两个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规章制度20余项,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强化技能培训,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90余人次,组织法庭辩论赛、示范庭、观摩庭等实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先进典型培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干警阳世福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石英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一定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还树立得不够牢固;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规范司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检务保障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检察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强检投入不足。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邻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全力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督促起诉,强化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
二、更加注重法治邻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黄、赌、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犯罪行为。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制度,严惩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排查研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制度,着力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法纪“双七进”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努力推进法治邻水建设。
三、更加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在严肃查办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紧紧围绕重大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更加注重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行为的监督,从源头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坚持把中央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再绘华章,为邻水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由第三方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的处理、答复,并提出意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矛盾化解工作。
2.“规范办案约谈制”:为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而建立的一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3.“两法衔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相衔接。
4.“检察官服务站”:检察机关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而建立的检察服务站点,主要职责是收集社情民意、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5.“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 党内“两个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