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邻水县检察院、渝北区检察院联合对张某某、刑某某、寇某某职务侵占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川渝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听证会由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静主持。
犯罪嫌疑人刑某某系川渝高竹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厂长,寇某某系公司库管员,2023年9月29日,邢某某伙同寇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91000元。2023年11月29日,邢某某伙同寇某某、废旧收购商张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125739元。
承办人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虽然有自首情节,寇某某、张某某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但作为企业员工在获取企业待遇的同时,不思努力为企业创造效益反而监守自盗,既侵害了企业权益,又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就业生存,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震慑其他侵蚀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故建议对刑某某、寇某某、张某某依法起诉。
听证会前,与会听证人员深入被害企业查看案发现场,了解案情经过。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再次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和拟起诉理由及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企业代表各自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刑某某、寇某某、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赞同检察机关起诉决定,同时对川渝检察机关公开、透明、公正的案件审查方式给予高度肯定。
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官结合案情和企业经营实际,为企业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风险防范建议。
据悉,该案系川渝高竹新区成立以来首例涉企职务侵占案,川渝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听证,一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川渝检察机关相互监督,确保案件办理更加公正。二是为了有效统一新区案件处理尺度,实现同地同案同处。同时通过两地检察官深入释法说理,加深社会各界对川渝高竹新区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此次联合听证活动,是深化川渝检察协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们将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中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邻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学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