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重庆长寿检察机关会签文件 携手保护大洪湖生态环境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0-06-05

为加强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配合,6月3日,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大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治理交流座谈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大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大洪湖是因1958年修建大洪河水电站在清云峡筑坝截流大洪河而成,属自然风景区,湖区跨越重庆长寿和四川邻水两地,也是长寿区的备用饮用水源。近年来,因生态环境的破坏,湖水质不达标现象偶有发生。

为着力解决大洪湖生态环境隐患问题,两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联系沟通,就共同保护大洪湖生态环境、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等达成一致意见,努力形成大洪湖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检察监督合力,确保流域水质根本改善,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意见》共计七条,明确了信息共享、案件辖管、调查协作、专项行动、生态修复、联系沟通、宣传引导等七项协作机制。

《意见》要求两地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有效保护好大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同时做到信息共享,强化调查取证协作,对大洪湖生态环境污染的疑难个案进行分析和研讨,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生态修复共防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