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绍伟对公诉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7-03-01

    3月1日,邻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绍伟对该院公诉队伍进行了关于法律文书、法律用语、法律思维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会上,冯检对近期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提出了点评,特别是该院不起诉决定书存在语句不通、理由阐述不足、遗漏事实、构成要件缺失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批评,随后站在提高公诉队伍的业务素质的高度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法律文书制作要严谨。法律文书是体现公诉人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准,体现检察机关的形象,是要面对社会,接受社会的监督,任何疏漏均是对法律和当事人不负责任,一定要重视法律文书的质量,要以高要求、高标准来制作,把高质量的文书追求养成习惯;二是法律用语要规范,法律用语必须法言法语,不能将日常用语与之混用,既不严谨,又不规范,同时在法庭上,也要准确使用法言法语,展现公诉人的法律素养;三是法律思维要进步,现阶段各种新型犯罪不断,公诉人要不断的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丰富自己的大脑,出庭才能应对自如,同时要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不断强化审查案件的能力、出庭指控能力,引导证人出庭作证的能力。

    最后,冯检希望公诉人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和法律素养建设,时刻以检察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进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做好检察事业而努力。(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