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检察院 主动为附条件不起诉人联系爱心企业帮助实现就业愿望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4-28

近日,邻水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主动为附条件不起诉人陈某联系爱心企业,为其实现就业愿望。

被不起诉人陈某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便与社会无业青年厮混一起,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后邻水县公安局以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案件移送邻水县检察院。邻水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有坦白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也有一定的监管条件,遂依法对陈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陈某非常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表示希望找到一份工作,既能为家庭减轻负担,又能学到一项技术,提高自己今后的生存能力。承办检察官经过和陈某交流、沟通,结合其兴趣、爱好及愿望,为其在邻水县工业园区联系了一家爱心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接纳陈某,并安排专人对陈某进行技术指导,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管教和约束,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考察工作。

陈某渴望上班的愿望得以实现,激动地对检察官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好、用好技术,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