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由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由邻水县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涉嫌贪污罪案,经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检察官提出拟不起诉意见。为体现依法、公开处理案件,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交由广安市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2018年9月7日上午,三名人民监督员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听取了审查案件的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的汇报,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但涉案数额较小,积极退赃,坦白认罪,同意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
这是邻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办的第一件拟不起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