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邻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现按规定公布我院2016年第三季度“六项经费”情况:
1、 公务接待费:5095.2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11151.3元(含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过路过桥费及洗车费等)
3、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
4、 学习培训费:78072元
5、 会议费:5092.1元
6、 差旅费:310893元
201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