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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共青团四川省委发出《关于表彰2015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决定》(川青发〔2016〕1号),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表彰为2015年度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