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5-10-29

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近日,邻水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文件,将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邻水县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由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草,邻水县委办公室印发。该办法共五章14条,对查询范围、查询方式和查询效力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实施办法》对明确了查询范围和内容。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行贿犯罪查询范围为:申请加入本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投标人;依法可以直接发包备案和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的承建商或供应商。

《实施办法》明确了查询方式和审核要求。凡需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应持相关证明向县检察院提出。县检察院受理的查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实施办法》明确了查询效力和复核程序。一旦申请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和参与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被查询到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被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向出具查询证明的检察机关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