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检察机关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场会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5-09-21


8月6日,广安市检察机关在邻水县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场会,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市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各区市县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案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主持会议。

会上,各区市县院就上半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全对全市上半年活动开展情况就行了全面总结,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下步工作中要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的整体要求,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抓实规范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这个“牛鼻子”来强力整改,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活动的关系,在办案中规范,在整改中促进办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深刻领会此次现场会精神,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同时,黄国清检察长就下半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把专项整治活动推向深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省会议精神,重点贯彻执行“八个严禁”,和“几个重申”。二是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围绕稳增长来办案。检察工作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好务,为稳增长做出我们的努力。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重点整改“三大问题”。全市基层院要继续探索“三大问题”的整改措施,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汇总成果。由市院牵头针对三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成小册子印发全市学习。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总结提炼,强化宣传。市院组织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基层院要注重经验的提炼,形成广安特色,抓住时机加大活动成果的宣传。六是要加强责任追究。各基层院要继续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做到谈话提醒在前,组织处理在后;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探索建立案件质量督导组,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的作用,形成案件评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