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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按规定公布我院2019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情况:
1、 公务接待费:3099.7元
2、 公务用车运行费43442.28元(含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过路过桥费及洗车费等)
3、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4、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