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2017年,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8.25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52.06万元减少3.81万元,减少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2017年均无预算;公务接待费 1.25万元,比2016年预算
1.56万元减少0.31万元,减少19.87%;公务用车费47万元,比2016年预算50.5万元减少3.5万元,减少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万元比2016年预算50.5万元减少3.5万元,减少6.9%;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2017年均无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勤俭节约措施。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3日